297 全宗:佛山市委宣传部
 
发表单位:档案局管理科  发表时间:2005-12-28
 

佛山市委宣传部
全宗号 297

  一、机构概况
  1950年2月,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成立。7月,因佛山市改为南海县辖佛山镇,市宣传部改为镇党委宣传办公室。1951年5月,佛山改镇为市,恢复建立市委宣传部。1967年3月,佛山实行军事管制,市委宣传部职能终止。1968年3月,佛山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工组宣传办公室。1973年2月,恢复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1983年6月,佛山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时,由佛山市委宣传部和佛山市文教办公室与佛山地委宣传部和佛山地区文教办公室合并为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内设机构先后有:
  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全市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把握和管理新闻舆论导向,对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群众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3、负责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4、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宏观指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6、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7、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常驻我市的境外记者和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8、受市委委托,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群众团体的领导干部,并指导其领导班子建设;制订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9、管理并使用好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10、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11、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全宗档案主要内容有:
  1.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任免、离退体的通知、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宣传工作通讯等。
  2.贯彻中央和上级有关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人讲话、报告的材料。
  3.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举办讲座和理论研讨会、进行时事、爱国主义活动等的材料。
  4.对文教系统、各院校团体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5.开展宣传活动、各重大纪念日、节假日的庆祝活动宣传纲要。
  6.文艺创作会演、影片发行工作、整顿文艺团体、整顿刊物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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